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專項資金管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激勵作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邢臺市促進工業設計產業發展政策措施》(邢政字〔2018〕3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邢臺市工業設計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市級財政預算安排,專項用于支持工業設計發展的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遵循公開透明、突出重點、注重績效、專款專用、強化監管的原則。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市財政局負責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和資金撥付,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提出的資金分配方案是否符合專項資金的支持范圍和標準進行審核,組織本級專項資金財政監督檢查。
第五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制定配套操作規程,規定項目申報條件、審批程序、監督管理等關鍵環節;具體組織項目的申報、評審,提出擬資助項目方案,對項目實施情況、資金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第六條 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組織當地項目申報、審核工作,組織項目實施。縣(市、區)財政部門負責申報項目是否符合支持范圍的審核,按規定及時撥付項目資金。
第三章 支持范圍和方式
第七條 專項資金執行《邢臺市促進工業設計產業發展政策措施》(邢政字〔2018〕3號)所確定的支持對象和內容。
第八條 專項資金采用以獎代補、專項補助、后補助和購買服務等支持方式,落實《邢臺市促進工業設計產業發展政策措施》(邢政字〔2018〕3號)規定的支持內容和獎補額度等政策。
第四章 項目申報和審批
第九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本辦法及相關操作規程編制工業設計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明確支持重點、申報時限、申報材料和評審流程等具體事項,通過多種公開信息渠道向社會發布。
第十條 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按照申報指南規定,組織本地區項目申報,并對上報項目進行合規性、完整性審核,經本級財政部門審核后,上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十一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依據相關操作規程,組織開展項目初審、專家評審、專項審計等,依據上述程序結果,確定擬支持項目名單,并通過網絡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第十二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公示情況,結合專項資金年度預算編制資金項目方案,送市財政局審核。
第十三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建立工業設計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庫,根據工業設計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實行項目庫滾動管理。
第五章 資金撥付和管理
第十四條 市財政局將此項專項資金納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部門預算管理。資金支付按照預算管理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應當納入政府采購預算。
第十五條 專項資金分為市本級支出和對下轉移支付。
1.市本級支出資金管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及時撥付資金。
2.對下轉移支付資金管理。市財政局對資金支持范圍和標準審核后,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下達資金。
第十六條 項目單位收到專項資金后,要實行單獨核算,嚴格按照相關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做好賬務處理,確保會計資料真實、完整、規范。
第六章 監督和績效評價
第十七條 項目單位須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對重復申報,以及弄虛作假、騙取、套取專項資金的單位,依法追回全部資助資金。
第十八條 事前資助項目完成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專家或中介服務機構對資助項目進行驗收評價。對事后資助項目,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專家或委托中介服務機構對項目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效果進行抽查評價。
第十九條 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對其進行總結分析,形成專題報告,于當年11月底前聯合上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第二十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制定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合理確定專項資金績效目標,從資金管理、產出和效果等方面設置績效指標和評價標準,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市財政局根據每年財政重點績效評價工作安排,組織開展財政重點績效評價,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年度部門預算編制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一條 專項資金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專款專用,對違反財經紀律,虛報、冒領、截留、挪用、擠占專項資金的行為,依照《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令)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市財政局會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